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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
发表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2019〕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用好国际国内各种资源,不断提高利用内资外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当前,全球经济形势正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纵深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党中央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带来重大机遇。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是积极顺应国际形势变化和全国开放新格局、抢抓发展先机的迫切需要,是着力落实当前中央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是更好推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重要途径,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全力以赴,以高水平招商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紧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既要突出规划引领、政策指向,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产业发展趋势和规律,有所为有所不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来渝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做大总量和效益优先相结合,既要突出扩大规模,又要守住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底线,确保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追求没有水分的高质量招商。

——坚持引进增量和升级存量相结合,既要突出招优引强,又要鼓励育新扶小,引导本地企业做大做强。

——坚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结合,既要突出引进项目和资金的核心地位,又要积极发挥人才和技术的关键作用,集聚创新要素,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协同融合,提升我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坚持有序竞争和合作共赢相结合,既要鼓励各区县、各部门、各开发区招商主力军良性竞争,又要合作联动、协同发力,形成全市统筹、公正高效的大招商新格局。

三、突出招商重点

(三)明确产业招商主攻方向。着眼全球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围绕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编制招商投资促进规划,明确招商重点产业导向。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数字经济先行示范区,创建国家大数据智能化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围绕“芯屏器核网”全产业链,加快引进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核心零部件、物联网等领域的领军企业、核心项目和关键技术,培育壮大智能产业集群。提升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引进强链扩链型、集群配套型、龙头基地型项目和配套企业,培育先进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及新能源、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时尚消费品等先进制造产业集群,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快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协同构建军民融合产业体系。加快引进培育软件及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服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业,积极发展新兴金融、现代物流、服务贸易、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为制造业发展赋能。提档升级文化教育、大健康和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以“旅游+”为导向全力培育旅游发展新业态。围绕现代特色种植养殖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设施农业等领域,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聚焦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突出区县和开发区招商特色。立足各片区、各区县、各开发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明确各自重点招商方向。主城区提升金融中心、创新中心功能,集聚创新资源要素,重点围绕数字经济和智能产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构建绿色化、高端化、融合化的城市产业体系;渝西片区是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主力军,强化工业招商,夯实工业经济主体地位,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和智能化改造,推进产城景融合。渝东北、渝东南片区突出生态优势,因地制宜发展资源型精深加工业、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民俗文化生态旅游业,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两江新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集中布局战略性新兴制造业、服务业集群,集聚科技创新要素,提升创新孵化和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两江协同创新区。推进市级产业园区合理布局和规模化、集约化、差异化发展,支持园区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培育主导产业。

(五)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招商。围绕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两大基本面,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等领域招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立足建设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以城市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市政管网、通信信息、农业农村等为重点,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重点推介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领域,完善高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向优质化、均等化、品牌化发展。

(六)聚焦开放招商重点目标。紧抓“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瞄准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发达经济体和地区开展全方位招商,着力引进外资大项目。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推动在渝设立亚太区总部、中国区总部、研发中心、制造基地和结算中心等。发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中欧班列(重庆)优势,加快引进世界百强物流企业,促进智慧物流产业发展。坚持招商引资和稳商增资并重互促,支持鼓励本地有条件企业增资扩产并加强对外合作,把更高技术水平、更高附加值的研发、制造、营销环节转移或整合到我市;鼓励外资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的增资项目。做实做强国际产业园,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

(七)集聚高端创新资源。聚焦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创新合作。提升自贸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区等平台集聚功能,高标准规划建设重庆科学城,引进建设一批高端研发机构、联合研究中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心)等科技平台,引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积极谋划大科学装置和更多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在我市布局。依托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邮电大学等高校,建设环大学创新生态圈,推动政产学研联动引智引才、创新创业,集聚科技型企业、风投创投机构等创新资源要素。

四、强化政策导向

(八)统筹规范招商投资促进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梳理并集成市、区县相关政策,建设招商投资促进政策库,并向企业和社会公布。以提高发展质量、提升经济效率、促进社会公平、增强可持续性为导向,不断优化市级优惠政策,按照招商项目的性质、体量等实行差别化扶持。着力规范全市招商引资秩序,避免区县之间恶性竞争和低水平同质化发展。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应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投资促进优惠政策,并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严守安全、环保、政府性债务管控等政策底线,及时报市招商投资局备案。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等文本的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审定或签署的,一律先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引导市内存量企业跨区县合理有序流动,严格执行企业跨区县搬迁税收基数划转、违规兑现扶持政策专项上解等约束性管理办法,对无序竞争行为依规追责。加强招商投资促进负面清单管理,市政府各部门加强联动和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落实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等相关管控要求。坚持“以清促用、以清促建”,定期清理已批准但未开工建设的招商项目,精准施策提高实效;对条件确不成熟的项目,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并备案,确保要素资源有效利用。

(九)创新优化融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等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优先支持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建设。统筹整合各类政府性资金,通过市级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融资租赁费用补助、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集中优先支持市级重点招商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招商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和融资担保。完善企业助保贷、应急转贷等机制,细化企业上市挂牌、境外融资等奖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在我市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各区县、各开发区规范有序用好政府投资基金,依法合规以股权投资形式参与招商项目,并选择灵活退出机制。

(十)优化土地供给配置。招商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工业项目用地原则上应进入产业园区,重大文旅项目因地制宜布局。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落实好国家和我市出台的产业用地支持政策,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供地。各区县要挖掘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统筹保障重点招商项目用地。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保障机制,支持各开发区围绕全市产业发展规划优化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探索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对用地集约的开发区优先考虑扩区、调区及转型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开发区升级国家级开发区。

五、优化营商环境

(十一)维护公平竞争招商投资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各类审批服务流程。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积极探索新经济审慎监管。全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切实履行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有效合同,完善赔偿、投诉和救济机制,切实保护国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将招商项目行政审批效率纳入营商环境考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全市和各区县、各开发区营商环境开展评估。加大我市城市形象、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的整体宣传和推介力度,营造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十二)持续完善优质高效企业服务环境。深入推进“全渝通办”,优化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行首接负责、容缺受理、容缺办理、限时办结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市、区县招商投资促进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企业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力,明确服务主体,确保“招得进来、落得下去”。推动企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政策咨询、手续代办、项目建设、生产经营、问题协调等提供“管家式”服务;对重点招商项目提供“一对一”和“一站式”全程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问题。保障招商项目对劳动力、能源等资源要素的需求,切实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十三)营造人才安居乐业良好环境。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推进万名高端人才集聚、十万产业人才培养、百万紧缺实用人才开发行动和重庆英才计划,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企业家、国内外一流科学家及团队、产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咨询评估、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中高级人才。完善人才服务证制度,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医疗保健、子女(孙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子女)就业、落户、居留签证、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便利服务;高层次人才配偶可协调安排就业,子女可自由选择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入读,家庭主要成员可享受同等医疗服务。分层分类向人才提供安家购(租)房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区县为企业配套提供人才公寓。拓宽外国人才来渝绿色通道,在海外人才聚集区域建设国际化学校和医院。

六、健全工作机制

(十四)建立完善市级统筹决策指导机制。建立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统筹协调重大招商项目布局,审议重大招商项目需市级层面给予的专项政策,对特别重大的项目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协调解决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涉及跨部门、跨区县和开发区的重大问题和招商争议。建立完善全市重点招商项目专家咨询研究和评价工作机制,研究国内外产业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区县、开发区策划和包装重点项目;规范重点招商项目考察论证程序,以产业发展前景、投资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带动能力、环境影响和安全生产等为关键指标,开展项目效益评价、环境评价和综合风险评价,高质量建立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库。多方联建共享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大数据系统,滚动更新项目库、企业库、专家库、政策库,统筹各方资源,精准对接需求,高效助推项目落地,借助大数据手段开展智能化、精准化、定制化招商。

(十五)建立完善分工协同多元联动机制。发挥市招商投资局“一个积极性”和调动各区县、各部门“多个积极性”,按照“权责一致、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原则,建立市级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责任制,推动市区联动、部门协同、资源共享。市招商投资局负责统筹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承担指导协调督促、规划政策研究、重点项目管理、宣传推介组织、效能考核评价和招商队伍建设等工作。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议统筹调度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承担相关行业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和对区县、开发区的指导。强化区县政府和各级开发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主体作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责任归口部门,优化建设专门招商队伍,按照产业规划导向和政策底线,依法招商、自主招商、科学招商。理顺国家级开发区与区县政府在招商相关领域的职能职责,明确工作边界,增强招商合力。建立全市产业招商联盟和智库,鼓励与国内外知名投资咨询机构开展合作,推进招商主体多元化、招商模式多样化,因地制宜开展供应链招商、产业链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资本招商、亲情招商和“互联网+招商”,加快建立多层次、专业化、市场化、智能化招商服务网络体系。组织策划市级重大招商活动,借助智博会、西洽会、军博会等国家级展会平台开展招商引资和产业合作,做靓重庆招商品牌,广泛传播全市招商引资好声音。

(十六)建立完善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对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实行重点调度、重点跟踪、重点服务、重点督查,市区协同联动、精准发力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优化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调度和督查信息系统,畅通信息快速反馈渠道,联动督促推进招商项目签约落地,努力提高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如期开工率、投产达产率。试行全市范围内重点招商项目流转及考核赋分分享办法,同等条件支持招商“首谈”报备的区县和开发区;因项目落地条件难以满足的,由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联席会议评估研判后安排续谈,项目相应赋分由“首谈地”和注册落户地按比例分享。

(十七)优化招商引资考核评价机制。优化完善全市招商投资促进统计体系和考核办法,将招商投资促进工作实绩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建立科学有效的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评价体系和对区县、市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的分类评价办法。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和社会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多维度开展考核评价。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对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市政府部门和开发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受表扬区县和开发区优先安排土地、能源等指标,优先考虑重大项目布局及财政性资金安排;对绩效排名靠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十八)强化招商队伍激励机制。研究设立全市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专项奖,对招商领域做出显著成绩、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把招商投资促进工作实绩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招商领域干部跨部门挂职、任职力度,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在条件成熟的区县、开发区试行招商投资促进企业化改革,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原则组建专业招商平台公司,实施市场化的绩效激励政策。在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中,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神,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敢于担当、敢于作为。

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招商投资促进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送市招商投资局。市招商投资局要定期汇总情况并报告市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来源:重庆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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