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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5〕5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总体目标

聚焦创新药核心技术突破、产品加速培育,持续优化产业创新体系。到2027年,全市每年获批上市创新药1—3个,力争创新药总数达到10个;培育产业创新综合体3个;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3个;打造创新药产业集群3个。

二、提升自主创新研发能力

(一)布局重点领域。围绕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自身免疫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感染类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罕见病等重点领域,瞄准细胞治疗、基因治疗、合成生物学、脑科学等赛道,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布局一批创新药项目,制定重点研发清单,在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申报注册和生产应用等环节给予全过程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临床转化应用,支持与企业合作开发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

(二)组建产业创新综合体。鼓励教学医院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支持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牵头,建设一批医药产业创新综合体,共同组建研发平台、承担科技重大项目,共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

(三)鼓励创新产品研发。对符合科技重大专项支持要求的1类创新药、2类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以上均包含生物制品,下同)项目,按照临床前研究、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4个阶段分别立项,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总经费20%的资金支持,最高分别支持200万元/项、200万元/项、300万元/项、1000万元/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四)促进中药守正创新。鼓励医疗机构对中医专科特色、名老中医的经方验方进行中药新药规范性研究,加大对临床中医诊疗真实世界数据和循证医学数据的采集与利用力度,促进创新中药开发。支持中药制剂备案,对完成备案并实现销售的单个品种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中药院内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对出让院内制剂知识产权给企业用于新药研发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科技局)

(五)完善研发服务平台体系。对投资新建的CRO(合同研发组织)平台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为无关联单位提供医药研发相关技术服务(含人工智能+制药)的机构,年度服务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的,按年度服务合同金额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六)完善临床试验责任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国内临床试验和产品责任保险、海外临床试验和产品责任保险品种,依法依规对投保企业按实际缴纳保费的50%,最高分别补贴50万元、10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重庆金融监管局、市药监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临床研究体系和能力建设

(七)提升临床试验开展能力。支持医疗机构加强临床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引育一批“大PI(主要研究者)”。对作为主要研究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PI或国际多中心试验PI)完成新药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机构,依法依规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疾控局、市药监局、市财政局)

(八)促进临床试验开展和成果转化。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建立研发咨询合作机制,精准立项。支持企业开展多中心临床试验。允许对符合条件的临床试验主持项目依法依规视同于市级科研课题。将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视为科研项目纳入科研绩效考评范围。推动医疗机构完善临床试验团队的薪酬分配机制。对属于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不受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所需绩效工资总量按规定程序据实追加。(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

(九)完善伦理审查机制。建立市级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协作审查、结果互认机制。制定全市统一的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材料清单。鼓励有条件的医院牵头开展临床研究,强化在临床试验方案设计、临床试验资源协商调配等环节的合作。支持基于临床试验注册申报材料前置对接,推动临床试验申报和临床试验机构内部立项、伦理审查同步开展。优化伦理审查流程,临床试验启动整体用时缩短至25周以内。(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科技局)

四、促进创新药项目产业化落地

(十)支持创新药产业化落地。对创新药每个奖励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每个奖励5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支持开发新型疫苗佐剂,在使用新型佐剂的疫苗批准上市后,对该佐剂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财政局)

(十一)支持先进制造平台建设。对生产服务平台建设及重大产品产业化项目,依法依规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20%、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十二)支持医药生产服务业发展。对承接非关联市场主体CD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MO(合同生产组织)业务的生产企业,年度委托服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年度委托服务收入金额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五、推动创新药倍增上量

(十三)提高审评审批效率。实施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国家创新试点,需要核查检验的补充申请审评时限由200个工作日缩短为60个工作日。支持企业争取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牵头单位:市药监局)

(十四)提升注册监管服务能力。强化创新药注册前置服务,实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加快产品上市进程。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检查、技术审评、监测评价队伍。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推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提升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市药监局)

(十五)支持创新药入院配备使用。企业提交创新药上市申请后,即可与医保、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做好医保准入和入院使用准备。持续更新创新药应用清单,完善创新药快速挂网机制,对应用清单内的产品挂网全流程办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医疗机构根据诊疗范围和临床需求,在应用清单更新发布1个月内召开药事管理会议,按照“应配尽配”原则将应用清单内的产品纳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或者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医疗机构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和品规、药占比等为由限制创新药应用清单内产品入院。(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

(十六)加大医保支付支持力度。建立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沟通交流渠道,加强对创新药企业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谈判等药品目录准入方面的指导,推荐和指导创新药产品纳入“渝快保”等保障范围。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创新药直接纳入药品应用目录,医疗机构可通过“双通道”药店实现“应开尽开”,并推广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应用,优化线上全流程购药医保结算服务。完善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支付工作机制。指导创新药应用清单内产品的市场价格形成及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医保支付。(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经济信息委、重庆金融监管局)

(十七)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发和推广。探索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信息安全、依法、合规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用于产品开发、核保理赔。支持保险公司精准开发和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依法依规落实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支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重庆金融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

(十八)支持开展创新药临床综合评价和上市后评价。支持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开展创新药临床综合评价及适应症拓展等研究,鼓励医疗机构承接创新药上市后评价项目,依法依规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视同于市级科研课题。(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药监局)

(十九)支持扩大对外开放合作。鼓励创新药成果海外权益许可交易,对于实际到位首付款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到位首付款的3%,给予许可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打造中医药服务出口公共服务平台,“以药促医”培育中医药海外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接生物制品跨境分段生产委托订单。支持外资企业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医药创新创业活动。(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药监局、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六、优化产业创新生态

(二十)加强人才培养引进。优化学科专业建设,构建产教联合体,加快复合型医学人才、卓越工程师、技能人才培养。建好用好生物医药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港,引进创新药人才和团队,吸引海内外生物医药人才转化成果、创业成长。(牵头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政府)

(二十一)促进人工智能赋能药物创新。用好病理、肿瘤等数据资源,开展规范化标注与标准化处理,建设高质量生物医药行业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推动医疗健康数据、临床试验信息、生物样本数据等资源安全有序共享。加大人工智能在新药研发领域的应用,在靶点发现、分子生成、中试验证、临床试验、数字化生产与智慧监管等环节开发智能体和应用场景,构建覆盖全链条、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药物研发体系。打造“人工智能+制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医药“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模式。建设药品全生命周期要素交易中心,支持依法合规开展技术成果转化、试验测试数据收集、行业数据分析等业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发医疗健康大模型。(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

(二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争取国家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采取中长期授信、知识产权质押、银担银租联动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发创新药。采取银行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息、担保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重庆市产业投资母基金等发挥耐心资本作用,带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创新药投资力度。探索以“企业+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的模式组建专项基金,支持大型企业前瞻布局技术体系和产品管线。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机制。建立梯度化发债企业名单制,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加强上市辅导培育,推动生物医药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牵头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重庆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重庆渝富控股集团)

(二十三)构建优质产业生态体系。重点打造重庆国际生物城创新药生态圈、两江生命科技城、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石板大健康产业园等专业化产业园区,建设成渝地区生物医药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布局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检查西南分中心周边功能性设施,完善高品质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推动其更好发挥作用。建设金凤实验室、重庆国际免疫研究院、重庆信息与智慧医学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龙头医药企业扩大布局、增强引领作用,加速培育创新型医药中小企业,完善初创医药企业孵化机制。(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药监局,有关区县政府)

(二十四)优化研发用物品进口备案机制。支持在自贸区建立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进口纳入“白名单”的物品时无需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药监局、重庆海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七、保障措施

(二十五)强化组织保障。发挥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工作专项机制作用,统筹研究、调度、解决创新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问题。(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市药监局)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措施与本市其他同类政策措施有重叠或冲突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近日,武隆区正式印发《武隆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从创新主体培育、产业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支持及创新保障机制等五大方面,系统构建区域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全力补齐科创短板,营造优良创新生态,旨在通过“真金白银”的精准扶持,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

在支持优质企业培育发展方面,武隆区将对制造业企业建成投产后,实际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亿元(含)至3亿元、3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择优分别按不高于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2%、2.5%、3%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只能申报一次,且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在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方面,政策明确对首次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的企业给予最高0.5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复审认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市级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在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方面,武隆区将实施“里程碑”式管理的区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5年内布局5个左右重点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金额高达50万至1000万元,重点聚焦新兴产业、“三栖经济”等关键领域技术攻关与重大装备研发。

武隆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是武隆区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后又一重要举措,将加速构建“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为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外资企业是中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

2025年6月,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稳定外资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各项稳外资决策部署,以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我市利用外资稳存量、促增量、提质量。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包括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全面提升投资促进水平、高效释放开放平台效能、强化服务保障支持等四个方面20条举措,持续加大引资稳资力度。

(一)有序扩大自主开放

聚焦于放宽市场准入和深化国际合作。包括:积极争取电信、医疗、教育等相关领域开放试点,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深化重庆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持续推动医疗领域扩大开放,支持干细胞与基因研发国际合作,鼓励外资开展股权投资。

(二)全面提高投资促进水平

致力于强化招商引资。包括:支持外资企业深度参与“投资重庆·渝见商机”专题招商活动,加强市区联动,增强活动实效。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允许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支持外国投资者投资研发中心、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鼓励外国投资者实施并购投资。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措施透明度。

(三)高效释放开放平台效能

着重于平台机制改革和效能提升。包括:深化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动态调整经开区、综保区四至范围,促进产业集聚,推动综保区差异化发展,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打造外资集聚高地。

(四)强化服务保障支持

强调全方位服务和保障优化。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执行政府采购本国产品体系标准。拓宽外资企业融资渠道。为外籍商务人员提供口岸签证便利及5年多次访华专项签证邀请函核发服务,优化240小时过境免签流程。对首次获得AEO高级认证资质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提升外资企业关税减让享惠能力。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特点1:释放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

密切跟踪国家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动态,精准对接试点政策要求。积极申报外商独资医院设立试点。重点围绕理工农医类及新重庆建设紧缺学科专业,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充分发挥全市生物医药口岸优势,持续加大力度推动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引导更多优质外资长期投资我市上市公司。

特点2:服务延伸至基层和项目“末梢”

外资企业智慧服务云平台强化线上互动,发挥领导联系外资企业(项目)、行政服务管家等机制为企纾困,下沉服务重心,将政策措施落实到区县、园区和企业(项目)。开展“服务保障进外企”“三送一访”活动,“一对一”服务保障重大(重点)外资项目落地。

特点3:切实回应外资企业关切

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宣传,做好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外资企业可通过外资企业圆桌会、行政服务管家等多渠道向有关部门(单位)反映。

特点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详情请咨询辖区商务(外资)主管部门。

四、其他创新亮点之处还有哪些?

重点领域引资

引导外资参与“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推进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

拓宽融资渠道

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纳入“渝贸贷”支持范围,外资企业通过线上资金平台常年可申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

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

用地计划“应保尽保”;容积率调整不再补缴土地价款;持续升级税务服务机制;使用人民币资本金再投资,被投资企业免开专用账户;认真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出台的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

五、如何保障政策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协同推进机制。市商务委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各相关市级部门的协同联动,压实区(县)、开放平台属地责任,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依托政策宣讲会和线上平台等宣传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透明度和企业获得感,保障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三是强化政策评估。收集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外资企业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并结合实际进行优化调整,提升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来源:市商务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经信规范〔2025〕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2025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2025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重庆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2—2030年)》(渝府发〔2022〕3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持续培育新的增长动能,助力我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给予加氢站建设补贴

2025年1月1日起,对纳入全市整体规划并建成运行的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二、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

2025年1月1日起,延续给予加氢站运营补贴,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30元/千克、单站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三、给予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奖励

对2025年内销售量达50辆及以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全新车型,每款车型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四、给予通行便利支持

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厢式、中型封闭式及轻型氢燃料电池货车,不受城市货车限行限制;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受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规定限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大力创新商业模式

鼓励有关区县经信部门加大商业模式探索,制定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的专项政策,大力支持相关企业成立融资租赁平台公司,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大规模示范应用。(责任单位:有关区县经信部门)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相关补贴申报办法另行通知。国家后续出台相关政策的,遵照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重庆市2024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4〕16号)同步废止。


来源:重庆市经信委


2025年1月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渝府办发〔2025〕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情况,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提出“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中共中央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将现代中药作为高成长性产业纳入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统筹谋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凝聚推动全市中医药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政策合力、工作合力,深化产学研医结合,推动现代中药产业加快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牵头会同市级部门先后前往山东、江苏、广东等地考察学习经验做法,深入市内重点区县和中药企业实地走访调研,组织召开市级部门、区县、企业和科研院所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含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两方面。一是工作思路上以提升中药质量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通产业链条,着力构建现代化中医药产业体系,努力形成“二产带动一产联动三产”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格局,深化产学研医结合,推动现代中医药产业加快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中医药力量。二是发展目标上,明确到2027年,全市中药材种植、中药加工产值超过430亿元。培育营收规模达100亿元的领军企业1家、50亿元企业2家,打造2个百亿级、4个50亿级产业集群;培育10亿元中成药大品种5个、上亿元大品种40个;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平台达45个,研发中药创新药1—2个。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行动计划》作为推动全产业链统筹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针对中医药产业链条长、环节多、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有待加强等问题,给出具体解决方案,共提出5项行动、18条任务,强化了中药材从“田头”到“口头”的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政策供给,推动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互联互通互补。一是中药材种植业提质增效行动,立足重庆现有产业基础,部署优化空间布局、聚力打造“渝十味”、推动规范化种植、加强资源保护利用等4方面具体任务,引导区县差异化发展,支持打造“大巴山药谷”“武陵药都”等重庆道地优势药材产业集群、建设“渝十味”百万亩级战略储备基地,推动“渝十味”全产业链发展。二是现代中药振兴发展行动,包括打造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大力开展中药企业引育、培育“渝产中药”大品种、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创新发展等4方面具体任务,提出建设重庆市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涪陵区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区等中医药产业集群,建设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产业孵化、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重庆市中成药大品种目录并支持优势大品种二次开发,打造“渝产中药”品牌。三是“中医药+”衍生产业拓展行动,包括加快布局食药物质新赛道、研发“中医药+”衍生产品、发展“中医药+”文旅康养等3方面具体任务,提出建设一批食药物质产业基地,打造“三诚特饮”“藿香小可乐”等系列爆款产品,打造“巴渝药膳”品牌。四是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包括完善科研体系、强化人才引育、强化科技创新等3方面具体任务,提出要强化有组织科研,聚焦重点渝产优势中药材,加强品种选育培育、高效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抗生素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五是全链条服务优化行动,包括优化审评审批、提升质量标准、强化流通储备、支撑临床应用等4方面具体任务,提出构建“研审联动”创新服务体系,包含实施“一品一策”帮扶、建设中药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产地交易中心和数字化交易平台、支持临床应用等系列措施,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明确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研究重大事项、重大政策,要求各区县政府严格落实中医药产业发展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本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智联电动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渝府办发〔2025〕4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情况,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电动车(包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是便民出行和末端配送的重要工具,已深度融入百姓社会生活,电动车产业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民生产业。重庆摩托车产业基础雄厚,正加快发展壮大电动车产业,已形成从整车制造到零部件配套的完整产业链体系。雅迪、爱玛、台铃等电动车龙头企业先后集聚重庆发展,宗申、隆鑫等传统摩托车企业也正加快电动摩托车产业布局,2024年全市电动车产量达300万辆。同时,我市电动车本地配套率超过60%,电机、电控、车架、灯具、仪表等总成已基本实现就近配套。

二、《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送审稿)》包含工作目标、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产业服务体系、推广城市示范应用、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明确到2027年全市电动车年产量超过1500万辆,其中电动摩托车占比超过80%,中控、电机、锂电池、仪器仪表、轻量化车架等核心零部件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智联电动车全球运营体系、智联电动车产业合作发展平台、智联电动车产业大脑和数据服务系统;建成智联电动车全球产业基地。

第二部分为提升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从提升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企业智能制造能力、企业全球服务能力、产业协同发展能力等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支持整车企业依靠以北斗、移动通信、智能计算、可信数据为代表的自主信息技术,持续提升产品智联化水平;二是支持整车企业加大数字化装备和信息系统的创新研发、集成应用,加快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升级;三是支持整车企业建设智联电动车全球运营中心,重点面向海外市场布局数字化产品销售、物流保障、售后服务网络,不断提升重庆智联电动车品牌的全球影响力;四是重点支持渝西地区做大做强智联电动车智造基地,支持两江新区等地加快构建智联电动车产业服务体系,推动各区域加强协同,形成发展智联电动车产业合力。

第三部分为建设产业服务体系,重点从建立标准技术服务体系、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大脑服务平台、产业合作发展平台等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强化标准引领推动产业升级,加快建立智联电动车联盟标准体系,同步建立重庆智联电动车标准体系,打造智联电动车优质服务品牌;二是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整车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国家级智联电动车产业中试创新平台,以中试体系建设为抓手,带动我市智联电动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品设计、智能制造等各环节、全链条能力提升;三是建设重庆智联电动车产业大脑,基于“人工智能+数据要素”,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高频应用场景,加快解决行业共性问题,持续增强整车企业全球供应链数字化管控能力;四是引进智联电动车产业全球发展联盟等专业机构,协同引进智联电动车领域相关配套企业,推动智联电动车全球产业基地建设。

第四部分为推广城市示范应用,重点从政策完善、数字化管理、专用产品开发、综合智管应用等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修订出台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二是借助智联电动车数据服务系统提升车辆数字化管理能力;三是引导企业加快开发符合新技术规范要求和市民出行、外卖行业需求的共享智联电动车产品;四是依托智联电动车数据服务系统,支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综合智管应用平台建设。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包含组建专项工作组和加强政策支持等保障措施。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智联电动车产业发展

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5〕4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智联电动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智联电动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5—2027年)


为推动我市电动车(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下同)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建成智联电动车全球产业基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瞄准国内电动摩托车市场,聚焦东南亚、非洲、拉丁美洲等海外电动车市场,充分整合资源,提速我市智联电动车产业发展,到2027年建成智联电动车全球产业基地。

——全市电动车年产量超过1500万辆,其中电动摩托车占比超过80%,单车价值显著提升;中控、电机、锂电池、仪器仪表、轻量化车架等核心零部件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智联电动车全球运营体系,出口占比大幅增长。

——建成智联电动车产业大脑,建成产业合作发展平台1个、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1个、市级制造业中试平台3个。

——建成智联电动车数据服务系统,实现对车辆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服务管理,保障电动车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支持电动车全面智联化转型。

——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联电动车智造基地,带动新能源、新材料、新电子产业集聚发展。

二、提升产业发展能力

(一)提升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支持整车企业依靠以北斗、移动通信、智能计算、可信数据为代表的自主信息技术,持续提升产品智联化水平。鼓励整车企业加快新型电池与智能技术的普及应用,导入更多中高端车型在渝生产,不断提升智联电动车续航里程、辅助驾驶能力和感知交互水平,加速推动产品高端化发展。支持整车企业与顶尖产品设计团队合作,缩短设计周期,提升迭代能力,持续推出更具未来感、科技感的智联电动车产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政府)

(二)提升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支持整车企业加大数字化装备和信息系统的创新研发、集成应用,以产线、车间、工厂为单元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提升精益制造、敏捷制造、协同制造能力。支持整车企业建设未来工厂,打造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可信交互、资源柔性配置的数字化供应链,实现供求关系循环优化与生产组织模式重构升级。到2027年,力争完成整车企业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同步支撑国内和国际市场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政府)

(三)提升企业全球服务能力。支持整车企业建设智联电动车全球运营中心,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重点面向海外市场布局数字化的产品销售、物流保障、售后服务网络,创新构建安全、规范的产业链、供应链管理体系。为智联电动车出口提供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鼓励整车企业共享海外渠道资源,协同开展合规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加速由产品出口向品牌输出模式升级,不断提升重庆智联电动车品牌在全球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区县政府)

(四)提升产业协同发展能力。支持渝西地区依托既有电动车产业基础,加快引育锂电池、钠电池等动力电池和电机、电控、覆盖件等配套企业,加速电池回收业务布局,不断提升产业链的完整性与集中度,做大做强智联电动车绿色智造基地。支持两江新区以及渝西地区加快构建智联电动车产业服务体系,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推动各区域发挥比较优势、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发展智联电动车产业合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区县政府)

三、建设产业服务体系

(一)建立标准技术服务体系。强化标准引领推动产业升级,加快建立智联电动车联盟标准体系,同步建立重庆智联电动车标准体系。鼓励整车企业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积极参与国家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智联电动车关键技术标准的试验验证,提升标准的先进性与适用性。推动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打造智联电动车优质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建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整车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支持以多元市场主体共建形式联合申报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以中试体系建设为抓手,带动智联电动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品设计、智能制造、检验检测、合规认证、知识产权各环节、全链条能力提升。支持整车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产业创新人才供给能力,提升行业自主创新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区县政府)

(三)建立产业大脑服务平台。打造重庆智联电动车产业大脑,基于“人工智能+数据要素”,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高频应用场景,加快解决行业共性问题。依托产业大脑,支撑整车企业和电池企业加快建立全球运营中心、提升全球运营服务能力,支持整车企业加快提升全球供应链数字化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管委会)

(四)建立产业合作发展平台。引进智联电动车产业全球发展联盟等专业机构,协同引进智联电动车领域相关配套企业,推动智联电动车全球产业基地建设。开展智联电动车产业发展研究,编制发展规划,建立产业图谱,举办智联电动车产业全球发展论坛。支持整车企业与专业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对出口目的地国家及地区政策法规、市场准入条件等事项的研究,推动智联电动车“出海”。(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两江新区管委会)

四、推广城市示范应用

借助智联电动车数据服务系统,打造智联电动车监管服务平台,提升车辆数字化管理能力,助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大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鼓励市民应用智联电动车产品。加快开发符合配送行业需求的共享智联电动车产品,支持开展“智联技术+专用号段”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消防救援局,有关区县政府)

五、保障措施

在市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工作专班下设智联电动车产业发展工作组,统筹协调智联电动车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推动部门协同、市区协同。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用足用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积极支持智联电动车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44号),明确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创新政策举措,推动数字贸易、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前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导下,市商务委深入区县和开放平台开展调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有关调研报告和《行动方案(送审稿)》。2025年3月13日,市委深改委书面审议了《重庆市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机制的汇报》。已征求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宏观一致性审查、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起草过程中,主要遵循六个原则: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工作要求。二是注重经验借鉴。借鉴吸纳了浙江、上海等东部先进地区发展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的先进经验做法,并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丰富完善。三是体现重庆特色。立足重庆产业基础,聚焦可为事项,在“33618”产业数字化升级、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优势增强集疏运综合能力、分重点打造数字贸易集聚区、用好文化旅游和创意设计领域“重庆名片”等细分领域体现重庆特色。四是注重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改革创新。聚集自贸、中新、服开政策,打造中新数字贸易合作区,着力在自贸项下探索实施汽车行业数据跨境流动“白名单”管理模式。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服贸、数贸统计监测体系。五是理清逻辑便于执行。从数字订购贸易、数字交付服务贸易两部分提出数字贸易发展主要任务,从壮大特色服务贸易明确服务贸易发展主要任务,使各板块间的逻辑更加清晰,有利于文件印发后各单位的理解和执行。

二、政策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送审稿)》内容上来源于国家文件要求、东部省市发展经验和趋势、重庆自身发展实际,共分为7个部分,20项任务。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到2029年全市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发展目标。从2025年到2029年,全市数字贸易年均递增长10%,服务贸易年均递增长6%。第二部分为“重点发展数字订购贸易”。从赋能产业带、产业园区建设、品牌建设运营三方面重点发展跨境电商产业。第三部分为“创新发展数字交付服务贸易”,主要包括产业数字化、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技术、数据贸易等内容。第四部分为“持续壮大特色服务贸易”,主要包括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融合发展、国际物流集疏运综合服务、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医药进出口、传统优势服务出口等内容。第五部分为“加强区域载体和企业主体建设”,主要包括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复合型开放平台(中新数字贸易合作区)、建设数字贸易特色集聚区、优化线上服务平台、企业主体引育等内容。第六部分为“加快构建全要素生态体系”,主要包括金融、数据、人才等要素支撑内容。第七部分为“服务保障措施”,包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等内容。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数字贸易:数字贸易是指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据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贸易。是以“数字订购”和“数字交付”为主要实现方式的数字订购贸易、数字服务贸易和跨境数据要素贸易的总和,其主要形式是数字服务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

(二)服务贸易:商务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将服务贸易分为运输、旅行、建筑、保险、金融、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加工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12个领域。

(三)数字技术贸易:指通过信息通讯网络交付应用于智能生产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计算机软件服务、通信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区块链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服务等。

(四)数字服务贸易:指以全部或部分通过数字形式交付的跨境服务贸易,包括互联网平台服务、数字金融与保险、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以及管理与咨询等传统服务的数字交付部分。

(五)数字产品贸易:指以数字形式通过信息通讯网络传播和收发的数字产品贸易,包括数字游戏、数字动漫、数字内容出版、数字广告、数字音乐、数字影视等。

(六)数字订购贸易:是依托计算机网络专门接收或下单而进行的国际交易,其主要形式是跨境电子商务。

(七)数据贸易:目前跨境数据流动相关业务内嵌在数字产品贸易、数字服务贸易、数字技术贸易中。随着数据产权、数据确权、数据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和完善,未来数据贸易或将分离,成为独立的贸易形态。


来源: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5〕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双向开放的国际经贸枢纽,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立足重庆产业基础实际,以数字重庆建设为契机,推动数字贸易细分领域、特色服务贸易改革创新发展,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

2025年到2029年,全市数字贸易年均递增10%,服务贸易年均递增6%。创建各类国家级园区2—3个,建设各类市级数字贸易产业园30个,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的规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西部领先,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二、重点发展数字订购贸易

(一)推动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支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业园区发展。聚焦汽车摩托车配件、消费电子、通用机械、五金工具、轻工纺织等特色优势产业,搭建跨境电商供应链数字协同平台,探索共享制造模式。到2027年,全市年进出口额超5亿元的跨境电商产业带新增3个。加强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支持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和线下选品中心。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赋能传统企业商业模式转型,助力“重庆造”产品“出海”。(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重庆海关、重庆邮政管理局)

(二)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完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鼓励各区县结合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引入报关清关、支付结算、大数据分析、跨境运营等领域服务商,培育建设物流仓储类、跨境直播类、专业服务类、平台合作类跨境电商产业园。提升线上线下融合能力,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支持园区设立跨境电商线下服务中心,打造智慧园区(口岸)系统,优化企业孵化、市场拓展、通关申报等公共服务。对市级跨境电商示范区给予相应政策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有关区县政府)

(三)强化跨境电商品牌建设运营。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培育打造DTC(直接面向消费者)品牌,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开展品牌全球推广,对企业开展自有独立站境外推广给予政策支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引导国内外权利人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开展产品国际认证、申请专利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区县政府)

三、创新发展数字交付服务贸易

(四)全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促出口。立足“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数字化转型,对企业“智改数转”提升予以补助,支持出口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工业数字化出海。到2027年,全市累计新建智能工厂30家和数字化车间300个。面向“一带一路”及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市场,重点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低空飞行器、电子信息制造、云计算、智能装备等领域产品升级和出口,提升对外贸易高技术附加值。深化中老泰“三国三园”国际合作,构建跨境产业链、供应链服务枢纽,实现从产品出口向“产品+技术+标准”输出转型。(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

(五)做大做强数字产品贸易。深度挖掘重庆文物古迹、旅游场景等可数字化出版元素,培育外向型版权项目。依托重庆市数字出版基地,推动版权贸易加速发展。到2027年,外向型版权项目新增8个。争取游戏版号属地审核试点,打造一批本土动漫游戏IP。加大动漫作品译制补助力度,支持渝产动漫游戏在海外平台运营,扩大出口规模。大力发展短视频、微短剧等特色创意内容,依托永川科技片场等影视制作基地,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作产业集群。推动两江新区发展“耳朵经济”新业态,形成广播剧产业体系。依托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加强数字音频技术、专业演出、人才培养等专业服务。依托四川美术学院,聚焦数字艺术创作、数字展演等重点领域,加强数字艺术产业学院建设,为数字产品赋能。(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委、市广电局、市商务委、市教委,有关区县政府)

(六)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赋能金融、运输、旅游、教育、医疗、建筑工程等行业,提升重庆服务国际市场份额。加快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数字化转型给予资金支持。扩大国际认证补贴目录,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升级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服务外包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制造外包、生物医药研发外包。(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文化旅游委、重庆金融监管局、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药监局)

(七)着力扩大数字技术进出口。加快“416”科技创新布局,加大进口先进技术贴息力度,推动数智科技、新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提升重庆产业创新策源能力。到2027年,全市技术进出口合同备案登记额累计达70亿美元。支持由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型企业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牵头,构建产业创新综合体,推动创新要素科学配置,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和出口。深入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依托两江软件园、渝北仙桃国际大数据谷等软件产业园,扩大软件出口规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教委、重庆海关,有关区县政府)

(八)探索布局数据贸易。完善数据交易流通模式,培育数据流通、经纪等服务机构,打造数据确权、加工、存储、流通、交易产业链。加快探索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和授权运营模式,开发公共数据产品及服务。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入表,鼓励市属国企在内的各类企业开发数据产品,实现交易流通。加快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构建可信数据空间,融合应用公共、企业、个人数据,打造政企数据融合新模式,建立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运营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

四、持续壮大特色服务贸易

(九)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融合发展。优化保税监管模式,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两头在外”的研发、维修及文化艺术品仓储展示等业务。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取得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推动国际互认。推动服务贸易与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等领域提供规则解决方案、合格评定标准。(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政府)

(十)增强国际物流集疏运综合服务能力。探索江海直达运输模式,推动铁路、公路、海运集装箱共享调拨。迭代开发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衔接综合应用场景。培育从订购到交货的国际物流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和国家航运贸易数字化试点工作,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数字运营水平。推动多式联运数据开放互联和单证互认物权化试点,扩大多式联运“一单制”提单签发规模。(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

(十一)提升文化旅游服务国际竞争力。建设具有巴渝特色的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鼓励设立外资独资旅行社,积极发展出入境游。推动中医康养等优质生活性服务出口,争取国家“中医药+入境游”试点。允许外资设立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境外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拓展国际消费场景。引入国际精品体育赛事、技能大赛,举办涉外电影展映、文化演出等提升消费体验。到2027年,新增引进国际精品体育赛事3个。挖掘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红岩文化内涵,创作高品质数字文化IP。依托西永综合保税区、渝中区等有条件的区域,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药监局、市贸促会、重庆机场集团,有关区县政府)

(十二)大力推动创意设计服务发展。加速建设“设计之都”,做强工业设计、创意设计、交通工程设计等领域。不断提升互联网创意设计服务平台对行业的引领作用和支撑作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分离研发设计机构,成立独立运营的设计企业。集聚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国际知名创意设计企业,加快培育一批工程集成商、综合方案解决商。(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等)

(十三)扩大医药服务进出口。发挥药品进口口岸优势,用好药品进口“白名单”,加快重庆医药现代物流综合基地建设,做大医药进出口业务。推动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提质升级,对企业开展中药产品国际注册给予补贴,推动中医服务和中药产品协同出口。支持大健康产业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抱团出海方式,推动技术、标准、服务一体化出口。(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重庆海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五、加强区域载体和企业主体建设

(十四)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复合型开放平台。集聚自贸试验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服务业扩大开放等政策资源,以两江新区为核心承载地,渝北区、江北区等为补充,建设中新数字贸易合作区。探索优化跨境数据流动管理机制,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汽车行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降低中新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使用成本,丰富通道使用场景。推动数字提单业务试点,利用国内开源且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对接新加坡TradeTrust(通信互信)标准,实现首单数据互联的全流程可追踪数字提单贸易;深化中新报关数据复用(一单两报)项目试点。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加快建设中新跨境电商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科技跨境贷”,帮助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在新加坡低成本融资;拓展“渝贸贷”使用范围,使更多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企业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重庆海关,有关区县政府)

(十五)建设数字贸易特色集聚区。立足数字经济产业园积极构建智慧服务产业体系,打造“数字服务贸易集聚区”,争创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立足西永综合保税区、两路果园港综合保税区、重庆国际铁路港综合保税区,打造“数字订购贸易集聚区”。立足渝北仙桃国际大数据谷,利用自贸试验区制度优势,发展标注、清洗等数据加工业务,打造“数据贸易集聚区”。立足九龙坡区、渝北区、沙坪坝区、永川区等,大力推广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性制造、共享制造等模式,打造“数字技术贸易集聚区”。立足渝中区、南岸区等,以游戏、动漫等产业为重点,打造“数字产品贸易集聚区”。对评选合格的市级数字贸易产业园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市文化旅游委、市委宣传部,有关区县政府)

(十六)优化线上服务平台。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建设,加强“单一窗口”与“跨境易融”数字金融服务等平台的合作对接。健全外贸全流程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建设“重庆外贸数智大脑”,实现“一站式”服务。提升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能力,集成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展示交易、价值评估、运营服务、专家智库服务,促进知识产权交易额增长。(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市委金融办、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知识产权局)

(十七)开展主体引育工程。建立产业链招商图谱,构建目标企业库,重点引进跨境电商、数字内容、数据服务等“链主”企业在渝设立区域总部,推动产业沿链聚合。到2027年,招引“链主”企业3家。加快建设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推动相关高校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专业师生创新创业,孵化培育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科技企业。支持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对初次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市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潜在独角兽和独角兽企业、评选合格的市级数字贸易示范企业给予相应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

六、加快构建全要素生态体系

(十八)提升金融要素赋能水平。依托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积极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持续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促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优化跨境人民币服务流程。到2027年,累计跨境融资规模270亿美元。支持创新发展新型离岸贸易,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便利诚信合规企业贸易结算。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商标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探索将数据要素纳入承保评审服务内容。强化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增信保障,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外保内贷”、多式联运提单融资、离岸人民币国际信用证等国际贸易金融业务。用好金渝网,提升数字贸易主体及上下游金融服务的便利度。(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中国信保重庆分公司、市知识产权局)

(十九)促进数据要素效能升级。争取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取消信息服务外资股比限制试点落地重庆。打造区域性国际数据交换中心,加强与东盟国家及地区数据采集、存储、交换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优化数据、技术、要素等跨境流动监管模式。按照国家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机制,加快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法规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司法局)

(二十)提高人力资源驱动力。推动高校开设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相关专业。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增加数字贸易培训相关内容,扩大培训规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作用,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动态调整重点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七、服务保障措施

将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平台清单和任务分工,开展年度动态评估。积极落实国家和市级产业支持政策,发挥相关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完善数字贸易政策体系。进一步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促进数字贸易、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由市商务委牵头,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配合,探索建立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分析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


来源:重庆市政府办公厅


主办: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承办:重庆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电话:+86-023-67862888
传真:+86-023-89018885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外经贸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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