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重庆海关了解到,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启运港退税政策将扩大实施范围,重庆新增3个可以适用该政策的口岸。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指在货物离开启运地口岸(以下称启运港)后,海关生成启运港出口报关单信息,企业即可使用该信息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成本。此前,我市启运港仅有果园港水运口岸,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果园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即自上海洋山港、上海外高桥港、宁波舟山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按照上述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企业可提前近1个月拿到退税款。
2022年初,果园港水运启运港退税政策首单落地。截至今年10月底,重庆海关共接受启运港退税报关单申报14.08万票,惠及企业4359家,涉及货值达906.77亿元。
本次范围扩大后,重庆将新增团结村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果园港国际物流枢纽鱼嘴铁路货运站、小南垭铁路物流中心3个可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同时,适用政策的离境口岸包括二连浩特口岸、满洲里口岸、阿拉山口铁路口岸、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北部湾港、湛江港、磨憨铁路口岸等6省(区)10个口岸。
重庆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启运港退税政策扩大,意味着我市通过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渝满俄班列等国际物流通道出口的货物均可享受该项便利政策,东西南北四向开放的格局进一步优化。同时,也可大幅压缩企业退税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走出去”的信心。
来源:重庆日报